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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05 11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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票房收入如何分账?
《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调整国产影片分账比例的指导性意见》规定,对我国电影市场的实际情况,对国产分账影片的分账比例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:制片方原则上不低于43%、影院一般不超过50%。票房收入除了影院和制片方外,还需缴纳税金,一部影片的票房收入产生后,各方应如何分配?
第一,目前,我国设立票房电子售票系统,电影票房所有收入都会计入该系统,最终统计出电影的全部票房收入,收入数据汇总到“专资办”,即国家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办公室。作为国家单位,专资办的数据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,其公布的数据为各方所采信。
第二,票房收入应先缴纳税金。“税”指的是增值税,比例为3.3%,“金”指的是电影事业专项资金,比例为5%。扣除税金后,票房收入91.7%为各方可以分配的分账票房,即可分账票房收入。
第三,影片由制片方投资制作,制片方对票房享有分配权;影院将影片向公众放映,直接面对市场端,产生消费收入,是制造票房的重要力量,也有权分配票房。票房收入主要在影院和制片方之间分配。对于可分账票房收入,由片方或片方委托的发行方与院线在发行放映协议中约定分配比例,目前通行的分账比例是片方43%,影院57%。因多为数字发行,中影数字公司也会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。
第四,宣发费和代理费。影片的发行需要宣传,宣传需要相应的费用支出,发行过程中也有必要的成本投入,前述费用为影片的宣发费。宣发费是影片产生票房的投入成本,如由发行方垫付,应自票房收入中扣除,此外,发行方为影片提供发行服务,应收取发行代理费。因此,票房收入应再扣除宣发费及发行代理费。
通常情形下,影片制片方能够分配的票房收入在30%-40%之间,票房总收入达到制作成本的3倍才有可能收回成本。